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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观对心理咨询与咨询师的影响卢谢峰(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100875) , 韩立敏(南京政治学院)
一、人性观—咨询理论的起源
三百多年以前, 英国哲学家霍布斯( Thomas Hobbes,1588-1679) 曾断言, 每个人都是**的, 也就是说, 人可以控制自旱男卸? 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虽然霍布斯感到这种**只是一种幻想, 但是他的思想对当代的咨询理论仍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理论是帮助个体将信息有效地组织到其认知结构中的一种手段, 它能使个体理解特定的情境与事件、建构意义、识别潜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咨询理论就能够给咨询师提供这种指导。咨询师对某一特定理论的偏好正是由于该理论能反映其人性观, 并有助于巩固其自我概念和人性观。尽管咨询专业的学员会接触多种咨询理论, 但他们可能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感兴趣。实际上, Corey 等人( 1998) 曾指出, 对一个咨询师而言, 最适合的理论应是“ 他( / 她) 的价值观和人格的扩延”[1]。因此, 咨询师本身的人性观会先验地影响其理论取向及对心理问题的认识。
众所周知, 在咨询理论的领域里, 有关人类的大多数理论观点源于两个基本的哲学原则: **意志和决定论。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 **意志的人性观把人当作有责任的实体—他们有能力控制自己的命运, 可以通过选择来改变环境和他人; 决定论的人性观则把人比作高度复杂的“ 机器”—他们完全决定于内部的( 遗传的) 和/ 或外部的( 环境的) 的力量, 且这种力量不受他们自己控制。因此, 两种人性哲学最明显的争议在于行为的原因能否被控制。显而易见, 人本主义/ 存在主义和行为主义/ 环境论明显是处于对立地位的。行为主义贬低自主与选择; 而存在主义则将自主与选择作为理论的核心。
二、对心理障碍的看法
咨询师所持有的人性观( 即人具有**意志或人的生活是被决定的) , 不但决定他对咨询理论所作的决策, 也切实影响他如何发展一套他个人从事咨询的模式。同样, 我们可以合乎逻辑地假定, 咨询师对心理障碍的看法也会影响他对来访者的态度。而且, 来访者对自身问题的看法也将影响其对于自己在多大程度上能摆脱当前的困境的信心。美国心理学家Gelso 断言, 人有一种先天的对**进行主观体验的需要。正如另一位美国心理学家Temerlin 所言, 对**意志的主观体验可用来描述心理健康的人。后来, 美国学者Shontz 考察了心理健康的涵义, 并将其刻画成一种活力和对目标的不懈追求。如同**意志和自治的原则一样, Shontz 将健康定义为个体固有的体验。他举例道, 一个人会说“ 我是健康的”, 而不会说“ 我已得到了一份健康”。这句话的含义是, 健康是人本来就具有的一种状态, 而非所得到的或被给予的。
上述的讨论印证了个人对心理问题看法的重要性。若来访者及其周围的环境( 包括家庭等) 同咨询师对心理障碍的看法存在分歧, 那么咨询的效果将被极大地削弱。为此, Hershenson提出了一个理论框架———个体观念的社会政治影响因素, 来确定这种潜在的危险性。
从社会政治的角度, Hershenson( 1992) 提出, 人们所知觉到的心理问题的成因一般可以纳入三种范畴[2]: 信仰( 个体必须承认任何事件都是被超自然的力量所驱使的) 、逻辑经验( 事件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 并且可以被经验所决定的) 以及控制力( 一个人可以控制事件, 并能引起改变) 。他进一步解释道, 依据当前的时代思潮可以发现, 我们的文化在不同阶段所信奉的原则———信仰、逻辑和控制力发生着循环往复的改变。在某一时期当一种哲学原则占支配地位时, 其余两种原则会同时并存, 并形成一种稳定的等级结构。因而, 当一种原则无法对事件做出充分解释时, 另一种原则将取而代之占据主导地位( 就好像一种时尚) , 就这样使这种循环处于不断运动的状态之中。这意味着,既然个体在某种程度上是主导的时代精神的“ 产物”, 那么, 这种基于文化背景的信念很可能被融入到个体自身的认识体系当中。这包括咨询师和来访者的信念。在这里, Brickman 等人( 1982) 所提出的四种咨询模式就突显出来了。简单而言这四种模式的特点是: 医疗模式否认个体对其问题或解决方案有所控制; 其次, 补偿性模式指出人们不对其问题负责, 但要对问题的解决方案承担责任; 道德模式则声明人们要对其问题及解决方案同时负责; 最后, 教化模式主张个体虽对问题本身负有责任,但对问题的解决方案却无能为力[3]。按照上述观点, 只有医疗模式完全忽略了来访者的责任, 并且它一直是健康保障系统的传统模式。咨询师对来访者责任的认定会决定其采用何种咨询模式。例如, 若咨询师认为来访者只对问题本身负责, 不对问题的解决方案负责, 那么他就会采取“ 教化模式”。
同理, 每个来访者对病因的看法将决定其有多大的把握应付未来的情境。于是, Hershenson( 1992) 解释道, 基于信仰的观念可能使个体不加怀疑地接受自身的问题, 并一味地等候专业的咨询; 逻辑观念可能直接导致一种纯科学性的或医学性的结果, 即可能养成对咨询师的依赖心理; 最后, 持控制观可能使个体创造某种变化[2]。而一旦咨询师并未意识到自己所持的人性观与来访者的人性观存在的差异, 那么他的咨询效果就可能会大打折扣。
三、对咨询师的未来要求
基于以上观点, 可以认为, 咨询师的关键作用在于提供一个不确定的选择范围, 并与来访者在其**同探究问题的解决办法。但在许多情况下, 这可能主要取决于咨询师个人的人性观( 即**意志或决定论) , 以及他或她将问题的原因归结于什么或谁。因此, 咨询的基本问题就集中在咨询师对来访者的人性关照上。为更好地进行咨询工作, 笔者认为咨询师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咨询师应该对自己的人性观有高度的自觉。咨询师应意识到自身人性观念的取向, 以及它如何影响对心理问题的看法、影响对心理咨询模式的偏好、影响在咨询中对来访者的态度。另外, 要对咨询中来访者的态度保持敏感, 要能够迅速意识到来访者的某个抉择的后面, 或某种态度的后面所蕴涵的人性假定。只有知道自己的人性观念, 才有可能在咨询关系中保持清醒; 只有敏感于来访者潜在的人性假定, 才会意识到自己的人性观可能对来访者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2.对来访者的人性“ 澄清”。对来访者而言, 他们可能并未意识到自身的人性观影响着他们对心理问题成因的认识, 直至影响到他们对心理咨询的态度。因而他们可能会无意识地阻抗来自咨询师的干预。所以, 若想咨询有效, 咨询师应公开、清晰地与来访者讨论后者所持有的人性观念, 帮助来访者了解与体察自身人性观对心理咨询的影响。同时不有意地以任何明白或隐晦、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把自己的人性观强加于来访者, 让来访者有选择和决定的**。咨询师要明确地向来访者表明自己的人性假定是什么, 并表明来访者没有义务遵从, 但这不排除咨询师向来访者提供替代选择的可能性, 然后让来访者自己做决定。
3.小心处理与来访者人性观的不一致问题。当咨询师的人性观与来访者的人性观不一致, 尤其是两者相反的时候, 往往会产生对来访者的负面态度。如果咨询师没有敏感和自觉, 就极易影响咨询关系。咨询师应该能够迅速觉察人性观的差异, 并与来访者做公开的讨论, 与此有关的一点是咨询师对自身的人性观保持自觉。
4.对来访者的必要引导。对咨询师而言, 重要的是要意识到来访者及其家庭成员、重要他人、以及咨询师本身如何轻易地受到主导文化观念的制约。由于不能很好地吸取其他的哲学或社会学观念, 来访者可能完全不知道除了自己和重要他人的行为方式之外, 还存在其他的行为方式, 而一味地固守其原有的人性观念。在这种情况下, 咨询师应适时地引导来访者的人性假设,使其适应咨询的要求, 并与咨询师的人性观保持一致, 以便于保证治疗效果。因为咨询的关键也在于咨询师与来访者人性取向的匹配, 若两者不一致, 咨询效果就会降低。
参考文献:
1 Corey MS, Corey G. Becoming a helper. 3rd Ed. Pacific Grove, CA: Brooks/Cole Publishing, 1998.62.
2 Hershenson DB. Conceptions of disability: Implications for rehabilitation.Rehabil Couns Bull, 1992, 35:154-160.
3 Phemister AA. Revisiting the Principles of Free Will and Determinism:Exploring Conceptions of Disability and Counseling Theory. J Rehabil,2001, 6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