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行为的出现:对个人和社会因素的考察:人格理论

犯罪的个人主义解释可以超越生物学来考虑在暴力行为出现时认知和人格的影响。

汉斯·埃森克(Hans Eysenck)首先在1964年出版的《 犯罪与人格 》中阐明了他的理论。他提出,如帕夫洛夫(Pavlov)所述,儿童的社会化过程是通过调节来发生的。 (请参见下图,巴甫洛夫的经典调理品,著名的巴甫洛夫的狗)。 。

家长或老师的惩罚会阻止反社会行为,这会产生自然的恐惧反应,从而保持社会可接受的行为。

从这个概念出发,艾森克提出,某些人比其他人更容易适应环境,这是由于他们的人格所致,而人格是由生物学和社会因素共同创造的。

艾森克认为,适应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的神经系统的遗传特征遗传决定的(Hollin,1992)。 艾森克(Eysenck)概述的人格包括三个主要方面:外向性(E),神经质(N)和精神病(P),每一个都包含一个可以放置个人的频谱。 艾森克建议:“总的来说,我们希望反社会倾向强的人具有较高的P,较高的E和较高的N分数”(第58页)。

可以轻松地测量这些尺寸,使艾森克的理论变得可检验。 尽管在E方面的证据参差不齐,但已经发现在三个维度上罪犯的得分都很高(有关此研究的摘要,请参见Bartol,1999; Eysenck,1987; Powell 1977),有些研究甚至报告在E上罪犯的得分较低。这个维度(Hollin,1989)。

尽管对罪犯在P上得分会很高的预测有很大的支持,但它是一个重言而论的陈述,因为“前者的量度包括看起来很像后者的项目”(Furnham&Thompson,1991,p586)。

从艾森克的人格理论得出的结论有助于扩大研究的其他领域,这些领域更加集中于犯罪者的思维方式或认知。

一些研究人员,最著名的是Yochelson和Samenow(1976)认为,与非犯罪分子相比,犯罪分子对事件的思考和反应方式不同。

叙事心理学家,最著名的是麦克亚当斯(McAdams,1988)探索了这样一个观念,即我们像文学作品一样,都创造了一个个人故事或叙事,可以根据情节和主题进行分析。

坎特(1994)是第一个探索可以探究罪犯“内部叙述”的思想的人。 在他的《犯罪阴影》 (1994年) 一书中, 他建议“罪犯通过他的行为告诉我们他如何选择过自己的生活。 面临的挑战是揭示他的破坏性生活故事。 以发现犯罪似乎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情节……”(p299)。

在犯罪人口中,可以研究他们的“犯罪叙述”,以揭示罪犯对自己,受害者和犯罪的看法。

在《 调查心理学:犯罪者概况和犯罪行为分析》 (2009)中讨论的一项主要研究中,研究了在犯罪时分配给自己的“角色”囚犯。 由Canter,Kaouri和Ioannou(2003)在较早的研究中制作的角色调查表已提供给71位男性罪犯。

这允许对非常抽象的概念进行量化,并使其可测量以用于研究目的。 当对回答进行SSA(最小空间分析)时,结果令人惊讶地证明与诺斯罗普·弗莱(Northrop Frye)在其《批评的解剖学》 (1957)中概述的四种原型故事形式(喜剧,讽刺,悲剧和浪漫史)密切相关。

罪犯的回应可以分为四个主要的原型角色; 受害人,冒险家,职业人士和复仇者,取决于他们对犯罪的看法。

从表面上看,可能很难理解对犯罪叙事的研究如何用于暴力犯罪的调查,但是对作为经验和行为基础的内在叙事过程的理解可能为理解犯罪行为和理解如何提供有趣的指导。罪犯看到自己的情况,甚至看到他们的受害者。 它也可以用来丰富采访策略,从而最大程度地从犯罪嫌疑人那里获得有用的信息。

叙事理论也可以扩展为一种针对以“过失”或危险叙事结构生活的罪犯的治疗方法。 例如,可以鼓励那些自以为是受害者的人,因为他们“别无选择”而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活,并最终犯下了暴力行为,因此,可以鼓励他们采取更主要的控制手段,并探索生活的各个领域。他们确实有控制和影响力。 这可能有助于降低累犯率。